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缩招了吗?
没有缩招。今年大连理工大学招收的研究生数量为6170人,与去年基本持平和前年相比,还多了50多人。大连理工大学作为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高校,招收本科生,研究生,博识生,它们的比例大概是1比1比0.2,所以,理工大学招收的研究生非常多,有志向的同学可以报考理工大学。
昨天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身亡,导师有什么责任?
10月13日早上7点左右,在大连理工大学,一名化工学院的研究生被发现在实验室身亡,随后校方报警,警方初步调查排除他杀可能,应该是***行为,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一名985重点大学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应该是前途光明,为何要草草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具体原因还要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去寻找。在这名研究生做出结束自己生命的决定之前,在网络上发布了一片疑似遗言的长文,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毕业论文的无望是直接导致他结束自己生命的直接原因。要说这位研究生的死亡导师有没有责任的问题,我认为他的这位导师是有很大的责任,除了这位导师之外,我认为化工学院的有关领导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之所以说导师要负很大的责任,就在于是这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出现了问题导致他走上绝路的。从他的遗言中可以看出,在自己论文开题答辩的时候,导师就草草说了句“还可以”,并没有给予非常具有方向性、思路性的建议和意见,只是让他回去看看以往博士论文的思路,以及多看看文献,这样的粗犷建议放在任何一个研究生课题上都适用,导师并没有针对他的论文开题明确指出哪个地方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下一步应该朝着哪个方向去做。
于是,在导师粗犷的建议下,这位研究生回去参考其他博士毕业论文的思路和方向,确定了自己论文的思路和方向,但这仅仅是他自己的想法,并没有得到导师的肯定以及建议。于是,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这位同学一头扎进实验室里开始做实验,但实验的结果始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这是最让该同学苦恼和无望的,在这期间导师并没有及时的问询论文进展情况,也没有进行任何的具体指导,而是完完全全当起了撒手掌柜不管不顾。在这之后在开小组线上会议的时候,导师在看到他的实验数据以及论文成果之后,说出了对于这位研究生最致命的一句话:你的数据都没有意义,这让一位在实验室里苦苦做实验一年的人情何以堪,中间不指导,人家都干了一年了,再说人家的数据没有意义,这难道是负责任的老师说的话吗?
除了导师要负有很大的责任之外,化工学院的有关领导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在这位研究生的文章中称,实验室的仪器损坏,实验设备正常工作的概率居然不超过三分之一,在自己多次催促之下最终修好了,如此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如何能够保障学生们的实验呢?而且用实验室做实验的又不止他一个人,大家都是排着队、抢着时间来做实验,如此的实验室条件和标准,也真是难为这些学生了。
最终在导师不负责任的指导下,在实验室设备保障不充分的情况下,在这位学生自称自己笨、自己懒的情况下,眼望自己毕不了业,在他之前还没有毕不了业的学生,自己要打破这个记录的情况下,这位学生眼中看到的满是绝望,眼前只有死路一条,如果在此时自己的导师能够来到他身边,给他帮助和指导,哪怕一些非常有用的意见也好,这位学生也不至于想不开最终走上绝路。
所以说,从这件事情中,我们还是要反思一下研究生教育,反思一下我们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不是真的对每一位研究生做到了认真负责的培养,帮助他们成长和成才,避免类似***的再次发生。我们也要反思一下学校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是不是能够满足研究的培养需要。同时,也希望每一位读研究生的人,要有一个成熟和稳中的心态,在自己学业遇到瓶颈或问题时,主动向导师,或者其他的师兄师姐寻求帮助,及时顺利完成学业,成就自己的人生理想。
网友“红烧土豆叶”系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研三学生,10月13日凌晨2点在微博发布一篇约两千字的遗书。从遗书内容来看,其因课题实验长期受挫可能面临延毕后,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并配图疑似在实验室自缢。
从现有材料来看,该学生应当是***。公安部门初步调查,排除他杀,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从该学生的微博内容来看,选择***的原因有可能是跟其学业有关。特别是微博直接写到:“可能是我太笨了,可能是我太懒了,也可能那几台设备不足以完成我的课题。总之,以前我们组还没出现过无法按时毕业的,为了不打破这个这个传统,那我消失好了。”
出现这种情况确实很可惜。高考,本科,研究生,这么多的考试,这么多的学习生涯都熬过来,在毕业的最后一刻却发生这样的事情,确实令人惋惜。因为***的原因是与课题学业、毕业等直接相关,那在责任方面自然想到其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没有责任,事情因学业而起,道德上的责任自然便直接而来。
但对于指导老师来说,我们自然还是要客观看待。若是这个指导老师在课题及论文指导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术要求,对于学生要求严格自然没有问题。若指导老师并非是基于学术要求,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对学生有意的刁难,挑刺,甚至是***取有侮辱等其他行为。这些行为将直接打击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自尊,最后选择挫折来结束生命。但这个责任一般也不至于上升到刑事责任。毕竟这是一起******,基本上应当由学生自己来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老师对学生实施侮辱等行为,最后出现***严重情况,才有可能涉嫌犯罪。但从学生的遗书来看,应当没有侮辱等行为,而是因为课题原因。不过这个原因有可能成为学生家属索赔的一个依据。
好难啊!
催得紧了:
学生:导师push,压力大,跳楼!
社会人:这老板真坏,压榨学生干活!
放任学生自由发展:
学生:导师根本不管,课题做不出来,跳楼!
社会人:这老板真坏,根本不管学生!
严进宽出:
社会人:看,我们国内的教育跟国外比起来都是垃圾,怪不得科研不行,都是混日子的。
严进严出:
社会人:看,老板天天压榨学生,这些学生多可怜啊,他们还是孩子。
唉,想问问那些义愤填膺的人,你们是真的同情学生吗?还是只为了在旁边看热闹,骂上几句缓解一下自己的工作压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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